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琼工信安环〔2025〕91号各市、县、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国发〔2024〕12号),推动我省重点行业领域能效水平提升,根据《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5〕120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任务(一)重点行业领域能效监察,重点但不限于对炼化、合成氨、水泥、数据中心等行业领域企业开展节能监察,依据产品设备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以及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等要求,对纳入重点行业领域能效监察的企业开展电机、变压器、风机、泵、空压机、工业锅炉等工业设备节能监察,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督促企业淘汰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限定值的低效设备,(三)2024年度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监察,对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开展“回头看”,对工业节能监察中发现存在不合理用能行为、能源管理薄弱的企业,鼓励企业探索将工业节能监察结果应用于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管理,将工业节能监察结果与开展节能诊断服务、创建绿色工厂和绿色数据中心、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等工作统筹推进,其中数据中心进一步填写能效情况汇总表(附件2),附件:1.海南省2025年度工业节能监察企业名单2.重点数据中心能效情况汇总表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4月9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海南省2025年度工业节能监察企业名单附件2:重点数据中心能效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