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优化光明区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现开展2025年度创新创业活动备案受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备案对象围绕光明区重点产业举办创新创业赛事活动的组织方或承办方,二、备案条件申报活动备案的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依规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二)创新创业活动的举办地原则上应在光明区,(三)申请人不存在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四)创新创业活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2.活动人数不少于100人,(五)创新创业赛事活动须征集不少于50个参赛项目,营造光明区创新创业氛围具有显著促进作用,三、备案材料活动备案需按《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创新创业活动备案清单》提供相应材料(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纸质材料于受理时间内提交至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四、备案受理(一)受理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5日,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