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8〕34号)、《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24〕65号)文件规定: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并带动就业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出<境>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按规定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本次补贴焦开现等5人一次性创业补贴共计2.5万元(公示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8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4月18日前向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受理单位: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5122520133,085122524095,附件:习水县2025年第二批次申领自主创业补贴公示名单.xlsx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