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和《贵州省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办法》要求,省卫生健康委委托省职业病防治院在贵阳市举办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及其他职业病)培训班,拟给予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同志发放培训合格证,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查证,二、公示时间:从4月14日起到4月23日止,共10天,三、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联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受理电话(传真):0851-86802050联系单位:省职业病防治院受理电话(传真):0851-84856111附件:2025年度职业病诊断医师(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及其他职业病)考核合格人员名单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