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材料真实、符合条件的监测企业,3.企业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的总结报告,二是企业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四是下一步发展计划等相关情况,5.企业信用的相关证明材料,6.企业生产基地的相关证明材料,8.企业带动农户或保障东莞农产品供应能力的相关证明,(1)企业与农户利益关系或保障东莞农产品供应能力书面证明,出具单位分别如下:带动本市农户的,由市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需附带相关部门佐证材料)出具,企业与农户利益关系书面证明包括近两年企业带动农户数量、带动增收金额等情况,(2)企业带动农户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与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委托生产、产品收购、信息服务、技术指导、入股分红、利润返还、优惠供应农业生产资料等形式带动农户的合同或协议等,9.企业竞争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商标注册证、农产品原产地证明、无公害证书、绿色食品证书、有机食品证书、专利证书、省农业名牌产品(粤字号农业品牌)证书、中国名牌产品证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中国驰名商标证明文件、质量检测中心认定认证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