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职业院校:为规范和加强职业教育发展经费管理,我们研究制定了《安徽省职业教育发展经费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2025年4月3日安徽省职业教育发展经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职业教育发展经费管理,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教育发展经费(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第四条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按职责共同管理,会同省教育厅研究确定专项资金预算,监督指导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职业院校是专项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第六条专项资金预算管理遵循以下程序:(一)省教育厅根据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有关因素测算数据、绩效管理情况等,(二)省财政厅综合当年财力、预算管理要求、专项资金细化方案等审核专项资金预算,第七条职业院校应当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落实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由职业院校在确保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基础上统筹安排用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第十条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第十一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第十二条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工作中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