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动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高度重视我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市场价值表现,规范开展市值管理工作,上海市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市值管理不同主体工作职责《意见》明确了上市公司、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金融机构等不同市值管理主体的工作职责,上市公司要强化主体责任,监管企业要“一企一策”制定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方案,聚合资源提升上市公司竞争力,健全上市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市值管理成效,用好市值管理“工具箱”《意见》从并购重组、股票回购增持、投资者回报、激励约束机制、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六方面,支持监管企业和上市公司用好各类市值管理政策和工具,股票回购增持推动监管企业将市值管理融入国资国企改革,市国资委持续加强我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我市94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总市值2.78万亿元,指导监管企业和上市公司用好市值管理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