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姑苏乡土人才(文化传承类)申报工作正式启动,本次申报中的文化传承人才,申报项目1.申报认定为文化传承类姑苏乡土人才,乡村艺术能人、非遗传承优青、文化产业标兵培养对象可以项目化形式,申报条件文化传承人才培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申报人以纸质材料方式向户籍或者单位所在地的县级市(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申报文化传承人才及培养资助项目,确定人才建议名单、申报培养资助项目及文化传承工作室建议名单(已建立市级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的领办人不再重复立项支持),市文广旅局将人才建议名单、培养资助项目评审结果及文化传承工作室建议名单等,由各县级市(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与培养对象签订培养资助协议,申报材料1.姑苏乡土人才(文化传承类)申报书,2.姑苏乡土人才(文化传承类)培养资助项目申报书,4.姑苏乡土人才(文化传承类)申报人员及项目情况简介表,有关要求1.各县级市(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姑苏乡土人才申报工作,2.禁止同一人员及项目重复申报姑苏乡土人才培养集聚行动计划其他类别,但需在被认定培养对象起培养周期内进行项目申报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