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为做好2025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在淄博高新区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2.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详见附件1)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4.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为境外单位提供《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所规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和服务贸易类业务,二、申报时间高新区受理报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上午,企业对照申报条件进行自我评价,符合认定条件的,在线办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相关工作,(二)企业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同时将相应纸质材料(一式2份)和附件2荐汇总表《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高新区科学技术发展中心高新科,四、工作要求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作出承诺,五、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科技发展中心高新科3585243电子邮箱:gxqkjjgxk@zb.shandong.cn报送地址:高科技创业园D座201附件:1.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docx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docx高新区科技发展中心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