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为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下同)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权益类资产的账面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权益类资产账面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三)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150%低于250%的,权益类资产账面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0%,(四)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250%低于350%的,权益类资产账面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40%,(五)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350%的,权益类资产账面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0%,保险集团(控股)公司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不经营保险业务的,采用集团合并口径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三、保险公司投资单一创业投资基金的账面余额占该基金实缴规模的比例不得高于30%,其税延养老保险普通账户与其他保险产品普通账户合并计算投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