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个人):根据《乐清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乐科字〔2018〕32号)的规定,现将近年来乐清市立项的医学科技项目验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验收项目的范围:已立项并实施完成的医学科技项目,项目需延期验收的,应提出书面申请,无法继续实施项目的,应及时申请终止结题,2.需提交的验收材料:(1)乐清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2)合同书复印件;(3)工作总结报告;(4)技术总结报告;(5)其他相关材料,3.各项目承担单位(个人)务必于5月15日前向市科技局上报验收材料,4.验收材料要按医学科技项目验收有关要求进行编写,装订成册,一式六份,并报送乐清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项目验收汇报要求制作PPT,5.验收时间:根据不同专业和科别另行通知,希各项目承担单位(个人)充分重视项目验收工作,认真总结,及时准备验收材料,并按时上报,附件:1.乐清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2.乐清市科技计划项目延期验收(终止)申请表乐清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4月8日乐科字〔2025〕15号关于做好2025年乐清市医学科技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pdf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