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宝安区医疗卫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深宝科规〔2022〕2号)有关规定,区科技创新局现启动2025年宝安区医疗卫生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项目负责人需是正式受聘于宝安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在职人员,(二)项目申报单位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进一步深入研究所必需的基本条件,6、项目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临床研究、信息安全)的问题,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2025年宝安区医疗卫生科研项目”,四、申报程序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纸质材料受理的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搜索申报项目“2025年宝安区医疗卫生科研项目”,(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6月5日,六、声明宝安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申报事宜,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宝安区科技创新局领导或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