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区域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04号)有关规定,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和条件统筹2022年度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二、申报条件和要求(一)申报单位须为山东省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二)同一单位、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1个项目,且在申报时无在研中央引导资金项目,根据《省科技计划限项申报规定》,有2项以上(含2项)在研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通过其它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得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四)项目实施应有利于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找到“网上大厅-项目-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邮箱:rc7592175@wh.shandong.cn联系人:梁军妮袁京荣联系电话:75921752022年度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_发展资金项目支持方向.doc荣成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