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市人社发〔2022〕29号),现将2025年3月我区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结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人社局专技科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29-84822713附件:西安市鄠邑区2025年3月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信息汇总表序号人才编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评价确认部门评价确认时间评价确认结果评价确认类别1S011202500641郑和洋612***********5838西安市鄠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鄠邑区人社部门2025-03-27实用储备人才学士学位等相应职级的人员2S011202500661刘超群610***********081X中共西安市鄠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鄠邑区人社部门2025-03-31实用储备人才硕士学位等相应职级的人员西安市鄠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