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申报2026年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共享服务补助和奖励经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内容及申报要求(一)使用后补助1.适格申报单位:已在琼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5.已使用科技创新券用于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发生的检测活动,(二)运行后补助1.适格申报单位:大仪网成员单位,对于申报单位参加了当年度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年度评价考核获得“优秀”和“良好”等次的单位,5.对于已收取科技创新券用于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的检测活动,3.不符合申报入网要求的仪器具体包括:(1)不纳入科研仪器范畴的设备,首次提出仪器入网申报的大仪网非成员单位,选择“新增仪器入网(非成员单位申报)”窗口提出正式申报,大仪网成员单位提出新增仪器入网申报的,选择“新增仪器入网(成员单位申报)”窗口提出正式申报,(四)优秀机组申报1.适格申报单位:大仪网成员单位,(3)每家单位申报的优秀机组台套数不超过本单位已入网仪器的35%,按大仪网成员单位和非成员单位身份区分申报,每台仪器不能重复入网,非成员单位是指首次提出仪器入网申请且预录入网仪器尚未通过专家评审的单位,(二)所有单位通过大仪网平台进入“海易兑(大仪开放共享项目申报)”栏正式申报项目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