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落地见效,以实物形式发放的各类救灾救助物资在采购保管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导致符合政策条件的群众应享受未能享受补贴,超标准或超范围发放补贴、应退出未退出,或使不符合享受补贴补助条件的群众获得相应的补贴,(二)补贴资金发放方面线索1.无视规定,导致应发放给群众的补贴不能及时、足额发放,2.不严格执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代持代管办法,违规代持代管群众惠民惠农补贴,截留挪用、私存私分群众补贴资金,3.故意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不通过惠民惠农补贴统发监管系统发放,(三)救助物资采购保管发放方面线索救助物资采购中的贪腐问题,发放中的优亲厚友、虚假发放等问题,三、举报要求1.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3.来访举报:直接到罗甸县财政局202办公室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