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陕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将2025年度全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范围全市行政区域内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不参加年审,二、认定时间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三、认定对象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2.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点击下方“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办理进入按比例联网认证网报系统,(二)窗口办理(现场办理)如需现场办理的用人单位可携带申报材料向残联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申报认定,(一)网上办理(全程网办)用人单位登录系统后,2.就业残疾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3.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5.用人单位上年度就业残疾人职工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六、注意事项(一)各用人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上年度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进行申报,(二)所申报残疾人为劳务派遣方式就业的,残疾人证有效期以《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录入信息为准,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信息在认证系统内无法识别、信息不一致、缺少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