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根据《开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开封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决定对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2024年度运行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绩效评价原则考核评价指标设置体现三个原则:一是目标导向原则,对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的服务能力、孵化绩效进行客观评价,依据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考核材料,2.考核对象:经市科技局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见附件1)3.各孵化器、众创空间要按照开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报告(2024年度)(附件2)和开封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价报告(2024年度)(附件3)编制内容要求,4.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根据《开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开封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加盖公章与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报告一并报送至市民之家二楼综合受理窗口,2.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市级各孵化器、众创空间动态管理、政策激励的重要依据,3.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考核报告的或提供虚假考核评价资料的孵化器、众创空间,4.连续两年考核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取消其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资格,2.受理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市民之家二楼综合受理窗口,五、联系方式联系人:侯兴武联系电话:0371-25978383工作邮箱:kfkjjgxk@126.com附件:1孵化载体考核清单2开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报告(2024年度)3开封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价报告(2024年度)开封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