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士港镇发展服务办:根据《关于下达宁波市2025年度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市重点技术研发第五批、新能源汽车专项第四批)明细的通知》(甬科资〔2025〕40号)文件精神,现将宁波市2025年度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市重点技术研发第五批、新能源汽车专项第四批)涉及海曙区的1个项目共计51.97万元补助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本批经费通过甬易办平台发放,请收到通知后,尽快通知辖区企业完成甬易办平台注册,并要求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确保科技资金专款专用,联系电话:55883693、55880251附件:1.宁波市2025年度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市重点技术研发第五批、新能源汽车专项第四批)(海曙区)资金汇总表2.宁波市2025年度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市重点技术研发第五批、新能源汽车专项第四批)(海曙区)资金明细表海科(2025)8号关于转拨宁波市2025年度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市重点技术研发第五批、新能源汽车专项第四批)的通知.docx宁波市海曙区科学技术局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