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相对集中连片规模自主种植粮食作物30亩以上的农业种植主体(不含联合申报),每亩给予补助300元,对相对集中连片复耕撂荒地种植粮食作物的10亩以上的农业种植主体,对相对集中连片规模种植大豆20亩以上的农业种植主体,每亩给予补助300元,对相对集中连片规模种植早稻20亩以上的农业种植主体,每亩给予补助300元,对相对集中连片规模种植旱稻20亩以上的农业种植主体,每亩给予补助300元,(四)提高种植水平11.示范推广粮食作物“五新”技术,13.建设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点,对具备水稻、马铃薯、甘薯等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能力,种植面积达到要求的(水稻种植面积500亩以上,培育发展以粮食作物为重点的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进一步完善保障粮食安全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