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及河南省《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豫高企〔2022〕2号)有关规定,现就我区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在中原区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二、申报条件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中有关规定,具体材料要求如下:1.电子表格材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3)Word版、《中原区高新技术企业审核推荐汇总表》(附件7)Word版、知识产权审核情况表(见附件2的附2)Word版及盖章PDF格式、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表(见附件2的附5)Word版及盖章PDF格式,企业申报高企所使用的软件著作权,企业提供每项软件著作权相关证明材料,中原区科技局组织对企业提供资料和现场演示情况进行审核,④企业提供资料和演示情况、视频以及科技部门审核意见与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并留存备查,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附件2)对企业申报材料完备性进行形式审核,相关支撑材料是否与原件一致、是否符合申报通知要求,中介机构须向企业提供其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和承诺书(见附件2附7),(三)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规定,在国家“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站”及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门户网站上公告,相关部门若发现高企在认定过程中或享受优惠期间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七、联系方式中原区科技局:61313593受理材料地址:岗坡路5号中原区科学技术局3楼307室郑州市科技局(一)业务咨询联系人:魏鹏飞0371-67185359(二)网络系统咨询电话:0371-65721369(三)市科技局高新处工作邮箱:zzkjjgxc@163.com2022年5月18日附件_1:1.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pdf附件_2: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doc附件_3:3.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汇总表.doc附件_4:4.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模板.zip附件_5:5.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docx附件_6: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办理指南.docx附件_7:7.中原区高新技术企业审核推荐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