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科技局、各项目承担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的通知》(湘财绩〔2025〕2号)要求,我厅将开展2024年度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范围2024年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支持的重大科技攻关、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平台计划、创新人才计划、创新生态建设计划项目均纳入绩效评价范围,二、评价内容1.专项资金使用情况,2.专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3.问题整改情况,历年项目绩效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三、工作安排1.单位自评阶段(2025年4月1日—4月8日)各项目承担单位通过项目负责人账号登录“湖南科技云”平台,进入科技项目管理系统中绩效评价模块填报《项目绩效自评表》(附件1),填报完成后由承担单位管理员账号进行审核,如无法在系统内填报的,由项目承担单位线下填报后将盖章的扫描件及电子档发送至邮箱kjswjx@kjt.hunan.gov.cn,2.推荐单位审核阶段(2025年4月8—4月11日)各省直部门、市(州)县区科技管理部门、高校院所等项目推荐单位,于4月11日前通过系统对各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自评内容进行审核,3.结果报送阶段(2025年4月18日前)省科技厅根据各推荐单位复核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并报送至省财政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绩效自评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统筹推进绩效自评工作,各推荐单位、市州科技局于3月31日前将《绩效评价工作联络员信息表》(附件2)发至邮箱398152675@qq.com,按照通知要求,2024年度专项资金部门评价报告将于6月20日前在厅官网进行公开,五、其他事项省财政厅已将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列入三年(2022-2024)整体财政评价范围,并将对部分项目实施现场评价,各级科技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绩效评价责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六、联系方式省科学技术事务中心0731-8898805688988973湖南科技云平台操作咨询0731-8458692184586761附件: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绩效评价工作联络员信息表3.绩效评价项目填报用户操作手册湖南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