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高质量推进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委农办发〔2022〕2号)、《关于下达2024年第五批市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杭农〔2024〕48号)、《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淳政发〔2024〕2号)、《淳安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淳财农〔2024〕91号)等文件精神,市农业农村局核准,浙江淳安新洲制茶有限公司等36家单位符合杭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三品”认证奖励条件,拟补助资金250万元,淳安县金峰茅坪果蔬专业合作社等2家单位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首次认证,杭州绿尖尖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40家主体农产品获得有机产品首次认证,杭州绿润制茶有限公司等22家主体农产品连续认证有机农产品4年,拟补助资金440万元,共计需补助690万元,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情况反映,请于公示期内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情况的应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邮编:311700淳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4月3日2024年度农产品品质认证补助资金汇总表、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