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旅企业(个体工商户):为贯彻落实《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华县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政策措施的通知》(南政通〔2023〕21号)精神,一、申报对象满足《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华县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政策措施的通知》(南政通〔2023〕21号)奖补申报要求的单位、企业(个体),(六)申报对象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奖补的情形,三、申报流程(一)申报申报企业依据《南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华县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政策措施的通知》(南政通〔2023〕21号),申报时间:2025年4月3日—5月10日(二)初审县文化和旅游局根据提交材料对申报对象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名单,完成时间:2025年5月15日(三)复审由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完成时间:2025年5月20日(四)联审县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等部门对申报名单进行联合审核,依据终审意见形成奖补单位名单,完成时间:2025年5月25日(六)公示及拨付县文化和旅游局对拟奖补单位名单进行终审后,县文化和旅游局根据公示结果,完成时间:2025年5月31日四、材料报送申报对象按照要求填报《申报表》,在指定位置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县文化和旅游局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股,县文化和旅游局有权取消相应奖励资格,(三)县文化和旅游局将加快奖励资金拨付进度,3.入驻彝绣文化产业街区的彝绣企业(个体)奖补申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