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5年度一次性自主创业补贴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申请受理时间及资金使用情况一次性创业补贴自公告之日起开始申报,二、申领对象在本县首次创业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农民工、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残疾人,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目前仍正常经营,四、补贴标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农民工、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残疾人,五、申报材料以下证件资料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2.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后在我县登记注册且有效期在1年以上),3.创业申请人身份属重点就业群体的有效证明材料:①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②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需显示有就业援助对象的认定),③农民工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提供首页和本人页即可),4.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凭证或整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凭证由各镇(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提供(如在外省缴纳的则由申请者本人提供凭证),六、申报、办理流程申请人向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经营所在地镇(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递交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资料,在申报资料上签字盖章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创业者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账号和户名必须与创业者本人提交的资料一致),3.创业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址不一致且未在营业执照上办理经营地址变更登记的,且变更前后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户籍家庭成员的则不予受理(因变更地址、增加经营项目、遗失补办等原因导致注册日期与登记日期不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