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外〔2025〕2号)要求,我厅将开展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和对外合作标杆企业培育工作,培育一批具有较高产业集聚度、生产标准、出口附加值、品牌认可度和综合服务水平的国际贸易主体和标杆企业,计划组织培育25家省级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15家省级农业对外合作标杆企业(以下简称“国优主体”和“标杆企业”),择优推荐8家纳入国家级国优主体培育计划,经复核符合条件的直接推荐纳入国家级国优主体培育计划,标杆企业要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国际贸易和对外服务等某个或多个环节具有显著优势,申报国家级或省级国优主体请填写《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推荐表》(附件2),已建设的主体(名单见附件3)直接申报国家级国优主体请填写《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复核推荐表》(附件4),将审核通过的主体材料报送至市级农业农村局,综合确定国优主体和标杆企业纳入培育计划,择优推荐主体纳入国家级国优主体培育计划,国优主体和标杆企业可以使用“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对外合作标杆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促销对接活动,宣传提升国优主体和标杆企业及农产品的国际知名度,附件:1.陕西省农业对外合作标杆企业推荐表2.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推荐表3.2021-2023年已建设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主体名单4.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复核推荐表5.申报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和对外合作标杆企业统计表附件.doc陕西省农业农村厅2025年3月31日(联系人:张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