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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杨浦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5年继续教育的通知

杨浦区人民政府 | 2025-03-31
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杨浦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5年继续教育的通知杨浦区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沪财发〔2018〕8号)、《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5年继续教育的通知》(沪财会〔2025〕14号)的规定,现将组织开展杨浦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5年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本区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应参加202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二、继续教育形式及培训机构本区202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初中级资格会计人员主要参加网络学习,自行选择一家网络培训机构参加继续教育,2025年可供选择的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如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按拼音排序)网址咨询服务电话东奥会计在线https://shanghai.dongao.cn4006275599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https://ce2.esnai.net/c/accshanghai4009005955正保会计网校https://jxjy.chinaacc.com/shs4008104588中税网https://kj.taxchina.com/shanghai40060089992.高级资格会计人员(含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原则上应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参加专项面授培训,2025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专业科目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即低层级会计人员可选择高层级专业科目,高层级会计人员不得选择低层级专业科目,科目内容详见沪财会〔2025〕14号文件的附件《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5年继续教育科目指南》,2025年本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原则上应在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杨浦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和管理本区202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5.杨浦区小微企业财务会计培训咨询基地免费为杨浦区小微企业提供会计专业培训和咨询服务,附件: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5年继续教育的通知》(沪财会〔2025〕14号)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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