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长汀县现代化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建设提升项目的通知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种业基地建设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农种业〔2025〕1号)》文件精神,在我县开展现代化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建设提升项目,请符合条件的意向申报主体向所在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申报,一、申报对象符合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村集体、制种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制种大户均可申报,建设种子产业区域服务中心(站),改造升级种子烘干、精选、包装等技术工艺,三、资金用途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种子区域服务中心(站)、种子加工仓储中心建设等土建工程,四、验收标准申报主体根据“长汀县现代化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建设提升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实施,县农业农村局及时组织开展项目总结工作,按规定向省农业农村厅和龙岩市农业农村局报送总结材料,并由龙岩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验收,四、申报时间符合条件的符合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村集体、制种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制种大户等将长汀县现代化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建设提升项目申报表报所在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由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技岗负责人审核盖章后于3月15日前将申报表报送长汀县种子站,以便汇总列入长汀县现代化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建设提升项目实施方案,长汀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2月20日长汀县现代化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建设提升项目申报表申报主体名称负责人电话建设内容建设地点用地是否解决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技岗负责人签字:年月日申报主体盖章:负责人:年月日县农业农村局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日未经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