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每季参加“海量优惠·安享消费”系列消费促进活动的商业单位、协会单个项目最高3万元的奖补,给予策划并承办全市大型消费促进活动的商业单位、协会单次最高20万元的奖补,给予获评省级特色街区的商业单位一次性1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获评国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或“数字商务企业”的企业一次性10万元、5万元的奖励,按季度分别给予当年月度新增纳统批零单位10万元、8万元、6万元、4万元奖励,给予年度新增纳统批零住餐单位2万元奖励,新增纳统5家(含)以上批零住餐单位的商业管理单位、协会,给予实现统一收银且纳统的商业管理单位一次性5万元奖励,除享受新增纳统奖励外再给予2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个展会最多奖补2个标摊,同一企业累计奖补金额最高30万元,与省中小微出口企业统保平台共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基本保费给予全额奖补,给予新入驻跨境电商企业达10家的公共平台运营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当年新认定(增)的服务外包企业、服务贸易企业一次性1万元奖励,分别给予保稳提质情况优秀、合格的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企业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给予获评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江苏省服务贸易重点企业的企业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