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二、降低用地取得成本对符合产业导向的工业项目,(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三、明确弹性年期出让工业用地标准实施工业用地“弹性年期+有条件续期”制度,新增产业项目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原则上不超过30年,(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四、进一步优化产业用地供给以优质项目的落地为导向,(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水务局,各区政府、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六、减轻企业履约负担对新引进工业用地项目,将工业用地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协议改为投资服务评估协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七、推动增资扩产提容提效对于企业因技术升级、转型改造、增资扩产等需要申请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的,(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防止以规范招商引资为由不依法依规诚信执行存量政策或不履行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协议,各区政府、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本文件为进一步促进企业投资发展的第一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