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第一批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浙财基〔2024〕21号)和《关于印发景宁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景财农〔2020〕23号)等文件要求,经村级申报、乡镇(街道)复核,县财政局、农业局会同乡镇(街道)相关人员实地查看核实,经审定,将梧桐乡梧桐村道路建设项目等30个项目列为2025年第一批一事一议奖补项目,现将安排方案进行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25年4月1日至4月7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联系人:县财政局徐子怡5093269671619县农业农村局潘昌平618716附件:2025年度第一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落实情况备案表(不含美丽乡村).xlsx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