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疗集团、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区属公共卫生专业机构:根据《尖草坪区2024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遵循“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机构开展的服务数量、质量、综合评价、疫情防控等进行了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与拨付资金挂钩,并予以测算补助资金,现将尖草坪区2024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补助资金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7天)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区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股,若无异议将按公示结果作为资金拨付依据,公示时间:2025年3月31日--4月6日尖草坪区2024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补助资金分配表.pdf太原市尖草坪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