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两化融合水平评估,2025年先进级智能工厂、省级数字化车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及两化融合水平评估工作(一)评估工作1.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基础级和先进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水平达到二级及以上,(二)有关事项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评尽评,基础级智能工厂需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水平达到二级及以上,先进级智能工厂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开展培育和认定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继续组织开展省级数字化车间培育工作,卓越级智能工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培育和认定工作,(2025年申报工作另行通知)(二)2025年先进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申报工作1.申报条件,①申报主体按照《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书》/《省级数字化车间项目申报书》(附件4、5)编制申报书,还需提供2025年两化融合评估报告、2025年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报告,请申报单位于2025年4月20日前通过辽宁省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http://lqt.gxt.ln.gov.cn)完成线上申报工作,②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企业申报,2290082智能制造评估平台支撑:010-64102844两化融合评估平台支撑:024-23447409辽宁省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024-83863060附件: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鞍山市2025年培育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应用场景培育库更新表3.辽宁省数字化车间建设指南4.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书5.省级数字化车间项目申报书6.先进级智能工厂、省级数字化车间推荐汇总表7.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年版)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3月31日附件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附件2:鞍山市2025年培育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应用场景培育库更新表附件3:辽宁省数字化车间建设指南附件4: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书附件5:省级数字化车间项目申报书附件6:先进级智能工厂、省级数字化车间推荐汇总表附件7: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