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创新型产业集群管理办法》(鄂科技规〔2025〕1号)相关要求,将开展2025年全省创新型产业集群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对象全省48家省级以上创新型产业集群,对集群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产业效益、创新主体、创新能力、服务体系等方面进行评价,三、评价流程(一)材料上报1.各集群登录“湖北科创企业智慧大脑”平台(网址:https://www.hbkcqy.cn),于4月25日前提交2024年度相关数据和绩效自评材料,2.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所有集群提交的绩效材料进行审核,并于5月2日前对通过审核的集群材料予以确认上报,(二)综合评估1.省科技厅对集群绩效数据和材料的规范性、完备性进行审核,2.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召开绩效评价评审会,省科技厅给予年度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立项指标奖励,(二)请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所有集群参与绩效评价工作,(三)对评价等次为不合格的集群,连续2年评价不合格的省级集群,五、联系方式联系人:黄源、阳巧玲联系电话:027-87133471、87133831邮箱:yangql@hbsti.ac.cn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南苑村55号附件:1.全省创新型产业集群名单2.2024年度创新型产业集群统计报表3.集群绩效评价总结报告编写提纲湖北省科技厅2025年3月31日附件:相关附件下载.doc欢迎关注湖北科技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