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3月26日深圳市罗湖区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按照商照每本2万元、私照每本1万元、运动类飞行执照每本0.5万元、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每本0.1万元的标准给予培训企业支持,第六条低空观光航线支持对开通低空载人观光航线(起点或终点至少一个在罗湖区且飞行时长超过3分钟)的企业,根据不同飞行距离按飞行架次予以支持:飞行距离5-15公里(含)的每100人次给予2万元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第八条低空物流配送支持对在罗湖区开展常态化无人机配送业务的企业,每家企业每年累计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一)对开通低空物流配送新航线(起点或终点至少一个在罗湖区内)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支持,小型无人机按每配送500飞行架次给予1.5万元支持,中、大型无人机按每配送500飞行架次给予2.5万元支持,中、大型无人机按每配送500飞行架次给予1.25万元支持,单场赛事按企业实际承担办赛费用(不含商业赞助)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支持,按企业实际承担办赛费用(不含商业赞助)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一)适用于直升机的起降点,每个起降点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原《深圳市罗湖区促进商旅文低空应用的若干措施》已受理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