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关于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信中〔2025〕4号)要求,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目的通过举办“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培育人才链三、主办单位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四、参赛条件及要求(一)企业组参赛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参赛项目知识产权须隶属于报名企业,(二)创业组参赛条件1.包括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1)初创企业:注册时间不满2年的中小微企业(工商注册日期在2023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核心成员,3.初创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记录、创客团队成员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不得参赛,历届“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获得过三等奖以上(含)项目不得参赛,五、赛事安排第十届“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分为项目报名、初赛、复赛、决赛四个阶段进行,符合条件的企业、初创企业、创客团队登录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统一注册报名(大赛注册报名流程见附件),决赛优秀项目将推荐参加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创客中国”全国500强、50强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支持政策,在“创客中国”国家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进行展播展示,原则上各县(市、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报名数量不能少于当地有效期内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总数量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