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财政局建瓯市老区办瓯政老区〔2025〕2号关于下达2025年老区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建瓯市迪口镇、川石乡民政办,财政所:为做好我市革命老区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根据《南平市财政局南平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老区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南财社指〔2025〕1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镇(乡)2025年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专项资金万元(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上述资金收入请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080299项“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科目,二、各地应根据项目计划申报、建设情况以及《福建省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拨付时要备注财政监管(CZJG020020020),加强资金管理,为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现将绩效目标(附件2)随文下达,请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项目按期完成,附件:1.2025年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专项资金分配表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建瓯市财政局建瓯市老区办2025年3月20日附件12025年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专项资金分配表序号项目名称瓯政老区〔2024〕4号下达资金本次下达补助金额(万元)项目总补助金额(万元)1迪口镇下房村福建省党代会旧址修缮及布展10091092川石乡墩阳村建松政游击队驻地旧址修缮、布展23326合计12312135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抄送:南平市老区办,建瓯市老区办2025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