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漳州市财政局、漳州市水利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的通知》(漳财农指〔2024〕47号),现下达2024年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4.15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表),用于重点流域的河湖长制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河道专管员省级资金奖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水财审〔2017〕42号)及《漳州市水利局漳州市财政局漳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转发<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河道专管员省级资金奖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漳水〔2017〕325号)文件精神,此次下达的2024年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用于支付河道专管员的劳务报酬、绩效奖励,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管好用好项目资金,加快预算执行,二、请各乡(镇)要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位,做好绩效跟踪管理,附表:华安县2024年省级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安排表序号乡镇河道专管员数量下达金额(元)备注1丰山镇851872沙建镇1064843新圩镇638914华丰镇958365仙都镇958366高安镇638917湖林乡638918高车乡425939马坑乡63891合计6441500现特此公示,从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止,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向县水利局反映(联系电话:7362505)、财政局反映(联系电话:7362271)双休日、节假日暂不受理来人、来电反映,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华安县水利局华安县财政局2025年3月24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