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贺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暂行办法》(贺科技计字〔2017〕6号)规定,贺州市科学技术局近期组织验收了“天然保鲜剂研制及应用”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依据验收(结题)专家意见拟定项目验收结论,现将拟定项目验收结论(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3月29日至2025年4月4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贺州市科学技术局提出,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同时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贺州市科学技术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的情况予以保密,对于以非书面形式、书面匿名或超出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联系人:董良华、任传宝电话:0774-5121125地址:贺州市江北东路38号邮编:542899附件:贺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对外科技合作与人才领域)验收(结题)结论公示表贺州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3月28日附件贺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对外科技合作与人才领域)拟定验收(结题)结论公示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编号承担单位拟定验收(结题)结论验收日期1天然保鲜剂研制及应用贺科技202216贺州学院拟验收通过2025年3月27日文件下载:贺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天然保鲜剂研制及应用项目(对外科技合作与人才领域)拟定验收(结题)结论公示.doc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