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各区财政局、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人社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各区税务局:根据《佛山市财政局佛山市科学技术局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关于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2023修订)>的通知》(佛财法〔2023〕6号)规定,为切实做好佛山市2023纳税年度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相关工作,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和市税务局联合制定了《佛山市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附件:1.佛山市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申报指南1-1到1-102.佛山市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申报指南1-113.佛山市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申报指南1-12佛山市财政局佛山市科学技术局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