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我厅发布了《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公开征集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审核第三方机构的通知》(晋商贸便〔2025〕14号),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拟委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西分所作为本次专项资金项目审核第三方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截至2025年4月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外贸处反映(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地址:太原市龙盛街15号山西省商务厅电话:0351-407210邮箱:waimaochu208@163.com山西省商务厅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