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评价工作的通知》(云交运输便〔2022〕225号)要求,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3日),公示期间,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向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投诉,投诉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逾期概不受理,投诉受理单位联系方式如下: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处,电话:0871—63175733,附件:2021年度昆明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汇总表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