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见习单位留存备案即可,四、见习程序1.见习岗位发布,见习单位在服务专区中进行见习单位申报、认证,2.见习人员报名,可结合个人实际投递见习岗位,对已与见习单位达成初步见习意愿人员,见习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体检、完成报到、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购买人身意外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等后续流程,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人员的见习关系,见习人员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见习人员应提前提出申请告知见习单位,见习单位应在服务专区更新人员情况,各见习单位务必要在见习人员管理功能处据实对已经离岗或期满的见习人员进行“人员终止”操作,不再纳入见习政策补贴享受范围,见习期间生活补助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