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制定化工园区建设标准、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了《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本市制定了《上海市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4〕2号,下称《实施细则》),旨在进一步规范园区建设和认定管理,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应急局,对已设立的化工园区进行认定,面积为29.4平方公里,碳谷绿湾园区(原金山第二工业区)于2006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公告,面积为8平方公里,园区符合化工园区认定要求,公示时间:2025年3月24日—2025年3月28日,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以单位名义反映需加盖公章并留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编:200125)联系电话:021-23112655附件:拟公告通过认定化工园区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5年3月24日附件:拟公告通过认定化工园区.docx[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