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电子商务方向)申报工作,附件:2024年度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电子商务方向)申报指南厦门市商务局2025年3月24日附件2024年度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电子商务方向)申报指南一、制定依据根据《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商务规〔2024〕4号)电子商务方向有关条款制定本指南,(二)申报单位按相关规定向商务、统计等部门如实报送相关统计数据,四、申报材料(一)支持电商主体培育1.政策内容鼓励企业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对被商务部评选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被商务部评选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近三年未获得此项奖励的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或企业参照执行,2.申报材料免申即享,基地内企业获得主流电商平台授牌的区域性电商产业基地(含直播基地)予以奖励:服务企业达5家且年网络零售额增长2000万元以上、运营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以上的,给予基地运营单位20万元奖励,服务企业达10家且年网络零售额增长5000万元以上、运营单位年营业收入2000万以上的,给予基地运营单位50万元奖励,2.申报材料(1)电商产业基地运营奖励资金申请表,(6)基地所服务企业的“一套表”统计证明材料,附件:1.电商产业基地运营奖励资金申请表2.基地服务企业情况统计表3.封面样式参考4.承诺书(此件主动公开)厦门市商务局办公室2025年3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