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各分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1〕24号)、《河南省商标品牌指导站管理办法》(豫市监〔2022〕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工作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商标品牌指导站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有效帮助企业完善商标管理体系、提升品牌保护能力,本次建设将重点聚焦尚未设立指导站的县(市)区,二、设立条件及程序(一)设立条件1.申请主体应为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基层市场监管所、各政务服务窗口、重点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大型商贸流通市场、重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实体机构,(三)需提交材料1.《南阳市商标品牌指导站申报书》,2.设立指导站的书面请示(申报单位所在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供),指导企业管理商标品牌,提升企业商标品牌建设能力,四、工作要求(一)各县(市)区在贯彻执行《南阳市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中要明确商标品牌指导站的职责定位,(二)各县(市)区要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的建设和管理,(三)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商标品牌指导站的业务培训指导,指导和督促商标品牌指导站制定工作规程和业务规范,请县(市)区于2025年5月9日前将将申报材料报至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附件:1.南阳市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wps2.南阳市商标品牌指导站工作细则(试行).wps3.南阳市商标品牌指导站工作制度(试行).wps4.南阳市商标品牌指导站申报书.wps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