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接重庆市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审查事权工作的公告荣昌区委机要保密局公告(2025年第1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重庆市国家保密局委托荣昌区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审查事权下放试点工作,一、承接内容荣昌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申请受理、书面审查、现场审查、监督管理工作,二、工作程序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申请单位注册地属于荣昌区的,应当向荣昌区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国家保密局令2020年第2号)第十八条规定的申请材料,由荣昌区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并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由荣昌区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现场审查,书面审查、现场审查合格单位,由重庆市国家保密局按照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并授予资质证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荣昌区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一次告知申请单位十五日内补正材料,申请单位十五日内不予补正的,书面审查、现场审查不合格,由重庆市国家保密局按照程序作出不予行政许可书面决定,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机要保密局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