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高新区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大高管规发〔2025〕1号,现面向全区银行(一级支行)开展择优遴选托管银行、合作银行工作,大连高新区管委会于2025年初设立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3,000万元,本次遴选1家托管银行和多家合作银行,托管银行负责保障资金安全,按区财政金融局指令向合作银行进行资金划拨、接收退回资金,负责开展贷款业务,按规定就通过备案的每笔贷款申请、退回风险补偿资金,均可开展科技型企业贷款,托管银行评价标准详见附件2,三、相关事项风险补偿基金由区财政金融局下属事业单位(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设专用存款账户,以专项资金的形式存入托管银行、合作银行,合作银行依据《管理办法》开展工作,请申报银行于2025年4月10日前将纸质盖章版材料报送至区财政金融局756室,附件:1.《大连高新区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2.《大连高新区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托管银行遴选评价标准》大连高新区财政金融局2025年3月25日附件1:大高管规发〔2025〕1号-关于印发《大连高新区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25.2.20.doc附件2:风险补偿基金托管银行遴选评价标准.xlsx大连高新区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托管银行、合作银行遴选工作方案.pdf大连高新区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托管银行合作银行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