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根据《钦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本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市长“菜篮子”工程建设资金)的通知》(钦市财农〔2024〕31号)、《钦州市农业农村局钦州市海洋局关于印发2024年市本级市长“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灵山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我县认真组织生猪养殖企业(场)、水产养殖企业按程序进行申报,并由灵山县农业农村局商灵山县财政局组织审核与筛选,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讨论通过,现将2024年市本级市长“菜篮子”工程(畜牧业、渔业)项目拟建设单位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5天(2024年3月24日至2024年3月28日止),若对组织推荐的项目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4年3月2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灵山县农业农村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附:1.2024年市本级市长“菜篮子”工程(畜牧业)项目拟建设单位2.2024年市本级市长“菜篮子”工程(渔业)项目拟建设单位灵山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3月24日文件下载:附件1:2024年市本级市长“菜篮子”工程项目拟建设单位.doc附件2:2024年市本级市长“菜篮子”工程(渔业)项目拟建设单位.doc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