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各科研事业单位省级主管部门)(二)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各科研事业单位省级主管部门)(三)完善担任领导职务的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四)赋予科研事业单位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分配自主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各科研事业单位省级主管部门)(五)支持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成果转化,支持科研事业单位采取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与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相结合的成果转化方式,(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各科研事业单位省级主管部门)(六)实行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支出单列管理,科研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责任单位:各科研事业单位省级主管部门、省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十)常态化组织科技成果供需对接活动,(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十二)支持企业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十三)完善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按照科研事业单位收益分配标准给予奖励和报酬,支持企业、科研事业单位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知识产权局)(十七)支持科研事业单位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实体,(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四、强化考评导向和尽职免责(十八)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机制,(责任单位:省委科技委办公室、省教育厅、省国资委)本措施中涉及视同省级科技计划的项目。